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张勇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次数:10


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Line 22024110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建立“自省、自律、自查、自纠”质量文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浙越外发〔202410号)文件规定,为充分体现多元多主体评价原则,完善评价方式方法,力争把公平公正真正落到实处。现就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1.核实教学任务并设置好不参评课程

为确保评教结果的准确性,要求各学院办根据实际上课课表对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中的教学任务进行认真核实,发现错误及时修改,对于不要参加评价的课程,学院自行进行设置,具体设置方法:教学秘书---设置课程不参与评教-点击添加进行设置-点击保存。

注:此项工作请在评价前完成。

2.宣传动员

要求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动员工作,可通过督导室、教研室、班主任等途径向所有老师和学生开展宣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统一认识,明确目的,并严肃纪律,警示老师和学生勿发生缺评、代评等消极行为。首次参加网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老师和学生,请各学院务必事先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评教安排

1.网上评教时间和地点

1)系统开放时间:67日(下午2点开始)-614日(晚上22点止)

2)机房地点和评价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手机端也可以参评)

2.参评人员:本学期任教的所有教师、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学生。

3.评教步骤:

1PC端入口http://jxzl.zyufl.edu.cn/

教师:点击“教学质量评价”-选择“教师”-点击“主观性评价(督导/同行)”。

(督导评价界面)

(同行评价界面)


学生:点击“质量评价”-选择“学生”-点击“主观性评价(学生)”。

(学生评价界面)


2)手机端(校内访问):教师、学生微信搜索 “越秀数字校园,点击“越秀通”下的“教学质量评价”。



3)手机端(校外访问):教师、学生微信搜索“越秀114”,点击“VPN”进行用户登陆,然后选择“教学质量管理评价系统”——办事大厅,根据对应要求进行评价。


























4. 注意事项:

1)主观性评价分三部分:学院(部)督导组对所在学院任课教师进行评价;任课教师对所在学院所有同行进行评价;学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2)行政人员兼课或者跨学院兼课的,教师归属信息可向质量控制科咨询。

3)评价结果等级说明:学院(部)按分数排名,优秀比例不超过30%,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低于70%

4)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应本着对评价对象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不能由他人代为评价。

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次网上评价工作,并将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于620前交教务处周晓燕老师。

教学质量评价结束后,请各学院(部)统计本单位评价结果中排名靠后的教师信息,结合督导听评课、学生满意度问卷调查、座谈会、学生教学工作助理反馈信息、日常教学问题反馈信息等方面因素,确定提升教师名单,建立结对提升机制,编写工作方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于625日之前将工作方案(需包含结对提升教师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处周晓燕老师。


附件: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教务处

202467


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教务处20246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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