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网络传播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力丹教授来校作讲座,主题为《新闻学的基本理念》。陈力丹教授着重阐述了新闻学的六个基本理念:新闻理念、新闻价值理念、新闻真实理念、新闻客观理念、新闻法治理念、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理念,并列举大量生动详实的新闻报道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对于新闻理念,陈力丹教授特别指出“新闻并不等同于宣传”,并通过具体例子作了比较分析,进而从表现方式的角度,阐述新闻和宣传的不同之处,即新闻注重的是信息、新异、事实、时效、沟通和平衡,宣传则注重形式、反复、观点、时机、操纵和倾斜。在陈力丹教授看来,新闻是对新近客观发生的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的叙述,新闻传播的归宿是“受者晓其事”;宣传是运用各种符号,传播一定的观点以影响和引导人们的态度、控制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性传播活动。“两者都是传播行为,可以相互渗透,新闻中可以夹杂宣传的成分,宣传有时也需要以传播新闻的形式达到目的,但是两者并不等同。”
图为陈力丹教授作报告
说到新闻价值理念,陈力丹教授指出,新闻价值是评判客观事实可否成为新闻的标准,实事的影响力越大、影响面越广,越能立即产生影响力,便越具有新闻价值。人们对新闻价值的评判有不一样的标准,所以新闻报道要有反差对比性,当人们接收到的信息显得“正常”之时,与之相反的信息,便具有了新闻价值。“若物价总是上涨而工资不长,那么哪个地方工资涨了,这个事情便有了新闻价值;若某个地方出现官员贪污“窝案”,个别没有卷进去的比较廉洁的官员,便有了被报道的价值。”
新闻真实理念是陈力丹教授着重强调的理念。他指出,新闻工作者首先要对真实负责,新闻是否真实要得到受众的认同。“新闻中不能加入小说、散文的写法,文学可以想象,但新闻绝对不可以想象,要实事求是。”陈力丹教授随后列举了几个新闻失实的原因和具体案例:采访不深入造成的失实、具体事件纷繁复杂与新闻报道不可避免的简约、传媒有意无意对事实的命名以及定义影响新闻的真实、文学性想象造成具体的新闻失实、体制性失实等。
“客观性首先是一种新闻职业的理念,在工作之前,要有这样的职业认识——我要向公众客观地、不带偏见地报告事实,而且相信能够把事实和关于事实的价值(对事实的评价)分开。也就是说,新闻从业者在报道事实的时候,要尊重事实,而关于事实的评论,要持一定的怀疑态度。”谈到新闻客观性的时候,陈力丹教授如是说。他希望在场教师和网络传播学院的“准”记者们要坚守“客观性原则”,在从事新闻报道时将事实与意见(包括价值判断)分开,以超脱情感的中立观点表述事实,努力做到公平和平衡,为事实涉及的各方提供应答机会,给受众提供全面的信息。
在新闻法治这一理念上,陈力丹教授着重阐述了“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我国新闻法制定的历史和现状等话题,例举了一些记者因为逾越相关法律法规、违背伦理道德而受到处理的具体事例,强调新闻工作者应当讲求事实,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取信息,开展新闻报道。
讲座最后,陈力丹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校报记者:张文璨、黄铿/文,网络传播学院 李青青/摄